各党支部、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清华镇2022年春季赏花旅游高峰期工作方案》和《清华镇2022年春季赏花旅游高峰期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清华镇委员会办公室 清华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日
为切实做好我县 2022 年春季赏花旅游高峰期各项工作,提高旅游安全保障能力,提升旅游接待水平,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目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县备战春季旅游高峰期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建设中国最美乡村,勇当绿色崛起先锋”的总目标,加快推进特色旅游地建设,努力提供优质旅游产品,不断提升最美乡村品牌知名度、影响力和美誉度。
二、总体要求
按照“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加强协调”的方针,不断优化旅游综合环境,完善疫情防控和安全保障措施。坚持重点景区实行换乘,保持道路畅通、安全、有序。开展“文明旅游,优质服务”活动,严格执行“预约、错峰、限流”等多种方式严控人员聚集,大力倡导保持“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使用公筷等卫生习惯和文明行为。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调度,确保安全有序
1、适时启动彩虹大道、横街等主要堵点交通疏导工作,防止出现交通堵塞。〔责任单位:值班干部、清华交警中队、镇城管队、清华村委会〕
2、开展道路隐患排查,做好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的安全监测;提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险要路段安装防护栏、减速带和安全提示牌;交警部门要加强巡查,做好秩序维护,禁止车辆在公路上乱停乱放。〔责任单位:清华交警中队、各村委会〕
3、全面排查民宿、农家乐等住宿设施用火、用电、用气等安全隐患;加强对旅游经营单位和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的服务与监管,督促景区、宾馆饭店以及娱乐、住宿、餐饮、购物等场所的业主,配齐消防设施,消除火灾隐患。〔责任单位:镇应急办,清华派出所,镇消防救援队,各村(居)委会〕
(二)强化监管,确保诚信经营
1、加强公路的管理,规范公路沿线摊点摆放,做好卫生保洁工作。〔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
2、整治旅游市场秩序乱象,严防不合理低价游;景区所在村(社区)要履行监督管理本辖区内旅游市场的职责;配合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联合行使行政执法权,依法检查和处理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
3、做好景区、宾馆饭店及娱乐、住宿、餐饮、购物、运输等行业明码标价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整治虚假宣传、制假售假、尾随兜售以及商业贿赂,依法查处无证、欺诈、不诚信等违规经营行为;开展诚信经营宣传,营造良好经营氛围。〔责任单位:清华市管分局〕
4、协同开展打击“黑车”非法营运,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旅游客运和车辆带“病”、超载、超时、超速运营以及出租车抢客、宰客、抛客等行为。指导景区及宾馆等接待单位做好车辆、客房的防盗工作;派出所要安排干警驻景区值班、巡逻,确保高峰期社会治安良好。〔责任单位:清华交警中队、清华派出所〕
5、严防景观村乱收费,未经收费主管部门批准许可,禁止随意向游客收取费用。〔责任单位:各村(居)、清华市管分局〕
6、围绕“不让一位游客在婺源受委屈”的服务目标,公开、快速、有效办理诚信退赔工作,维护广大旅游者合法权益。〔镇文旅办,各村(居)〕
(三)强化治理,确保环境优美
1、加大景区内外环境整治,重点整治景区乱搭乱建、占道经营和摆摊设点等突出问题;清理公路沿线的垃圾、破损广告牌、建筑垃圾和障碍物。〔责任单位:各村(居)、镇城管队〕
2、负责落实干部分片包干,与公路沿线农家乐、餐馆店主共同做好就餐车辆的有序停放。〔责任单位:各村(居)〕
3、清理公路沿线及通往景区道路可视范围内河道垃圾和树挂垃圾。〔责任单位:各村(居)〕
4、加强景区景点林区保护,禁止发生影响旅游观感的林木采伐行为;督促各村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严禁烧田埂等野外用火,严控炼山。〔责任单位:镇林办、各村委会〕
5、开展“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拾去垃圾、拾起文明”等主题宣传活动,倡导文明旅游,抵制不文明行为,营造干净整洁、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责任单位:各村(居)〕
(四)强化服务,确保游客满意
1、加强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及娱乐、住宿、餐饮、购物等场所的卫生监督和疫情防控检查;遇突发事件,立即组织卫生技术力量,做好运输、救援工作。〔责任单位:镇卫健办、清华卫生院〕
2、在彩虹桥景区、洪村旅游点入口和赏花路段设置党员服务驿站或红心服务台,提供旅游咨询等服务。〔责任单位:镇团委、各村(居)〕
3、乡村厕所、旅游厕所等公厕要配齐手纸、洗手液等设施,地面湿滑应有防滑垫,增加保洁次数,保持干净卫生,无异味。〔责任单位:各村(居)、彩虹桥景区〕
四、组织机构
成立清华镇旅游高峰期接待和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根荣
第一副组长:汪 瑜
副 组 长:李偲钦 朱晓东 江关楣 余庆华 黎小青 张鸿杰 胡振宇 沈 智 孙佩莹 胡新华 张小波 叶森高
成 员:李 谋 江 颖 俞思鹏 胡子轩 陈 荟 查兆芬 程庆福 戴坤生 胡雄军 王建冬 胡喜洋 胡春华 毕兴来 汪桃龙 陈军斌 余时超 戴金盛 戴成德 胡进元 许国兴 吴雪凡 潘 勇 施松祥 潘来元 洪 钢 黄大庆 王桃花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文旅办,陈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春季赏花旅游高峰期为3月5日至5月上旬,挂点村领导在春季赏花旅游高峰期间要现场指导,所在村(居)和景区抓好旅游秩序、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等工作,在周一至周五至少协调督导一次,周六、周日每天一次。各村(居)要健全旅游高峰期管理组织机构,制定春季赏花旅游高峰期工作方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尤其易堵车的景区、路段,所在地村(居)党支部书记必须蹲点值守,以便第一时间协调解决相关事宜。
(二)加强沟通,注重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春季赏花旅游高峰期信息报送和反馈机制,每日及时交换相关工作信息,做好工作衔接和补位,确保工作覆盖无死角、工作交流无盲区。
(三)加强督查,严肃纪律,提升工作质效
春季赏花旅游接待高峰期间,镇党委、政府将下派督查组,对各指挥部人员到岗到位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村(居)旅游指挥部要根据方案要求,制定详细的春季赏花旅游高峰期接待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报镇春季赏花旅游高峰期应急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文旅办)。对存在问题的部门和单位将予以通报;对于相互推诿、工作不力并造成重大工作失误的单位和个人,镇党委、政府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